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補助與給付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常見問題
回首頁
首頁
›
法規總目錄
›
缺氧症預防規則
›
第 26 條
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 26 條
第 二 章 設施
條文內容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勞工有因缺氧致墜落之虞時,應供給該勞工使用之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第 25 條
第 27 條 →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