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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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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
第 二 章 安全衛生設施
條文內容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危害性化學品之清單,指記載化學品名稱、製造商或供應商基本資料、使用及貯存量等項目之清冊或表單。
相關函釋
1994-04-18 (83)台勞安二字第 25778 號
有關製布工廠之壓花機器是否屬危險性機械,其應如何設置安全設備及童 工可否從事上述機器之掃除作業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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