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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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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第 二 章 安全衛生設施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 16 條
最新修正:
2026-06-26
條文全文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危害性化學品之安全資料表,指記載化學品名稱、製造商或供應商基本資料、危害特性、緊急處理及危害預防措施等項目之表單。
第 15 條
第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