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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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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條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37 條
第 二 節 設備之定期檢查
條文內容
雇主對高壓氣體儲存能力在一百立方公尺或一公噸以上之儲槽應注意有無沈陷現象,並應每年定期測定其沈陷狀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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