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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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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8 條
第 六 節 乙炔熔接裝置及氣體集合熔接裝置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08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乙炔發生器應設置防止逆流或回火之安全裝置,其構造應依下列規定: 一、主要部分應以厚度二公厘以上之鋼板製造,其構造應能耐內部爆炸。 二、應為水封式,當氣體逆流或回火時,應能確實防止危險。 三、有效水柱應為二十五公厘以上,並具有便於檢查水位之構造。
第 207 條
第 20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