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節 乙炔熔接裝置及氣體集合熔接裝置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09 條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但主管及最近吹管之分岐管分別設有安全器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