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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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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35 條
第 三 節 通路
條文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應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但已置有安全側踏梯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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