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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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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條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第 33 條
第 二 節 船舶解體作業
條文內容
雇主對切割工作應規定由上而下、由外而內,不得上下或內外同時動工;上層甲板實施切割時,下層甲板禁止人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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