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雇主依前條規定申請補助,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核: 一、申請書。 二、計畫書。 三、經費概算表。 四、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資料。 前項文件、資料未備齊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通知期間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
雇主依前條規定申請補助,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核: 一、申請書。 二、計畫書。 三、經費概算表。 四、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資料。 前項文件、資料未備齊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通知期間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