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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中毒預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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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條
第 二 章 設施
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 26 條
最新修正:
2024-06-13
條文全文
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之導管其內部之構造,應易於清掃及測定,並於適當位置開設清潔口及測定孔。 雇主依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應於氣罩連接導管適當處所,設置監測靜壓、流速或其他足以顯示該設備正常運轉之裝置。
第 25 條
第 2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