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章 安全管理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239 條

條文全文

製造事業單位、供應事業單位及消費事業單位應對其僱用從事管理、監督、指揮及操作高壓氣體作業者,施予擔負工作所必要之安全知識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