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節 甲類製造事業單位之固定式製造設備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47 條

條文全文

高壓氣體設備之可進行溫度變化之反應、分離、精煉、蒸餾、冷卻、冷凝、熱交換及加熱設備,應設置適當之溫度計,且應採取該設備內溫度超過常用溫度時,可迅使其溫度下降至常用溫度範圍內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