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節 甲類製造事業單位之移動式製造設備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94 條

條文全文

冷凍用高壓氣體製造設備,準用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六十七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