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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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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條
第 四 節 甲類製造事業單位之移動式製造設備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94 條
最新修正:
2022-09-14
條文全文
冷凍用高壓氣體製造設備,準用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六十七條之規定。
第 93 條
第 9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