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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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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命令
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17-05-15
條文全文
受理檢舉機關(構)對於第三條之檢舉應迅速確實處理,並於六十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檢舉人。但無法以書面通知者,得以其他方式為之。
第 4 條
第 6 條
所屬主題
雇主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