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
第 2 條
第 一 節 通則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最新修正:
2025-05-29
條文全文
本法有關保險期間之計算,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行政程序法未規定者,依民法之規定。 本法被保險人及其眷屬或遺屬之姓名、年齡及親屬關係,以戶籍登記為依據。 本法有關保險費、滯納金、利息、月薪資總額或保險給付金額之計算,以新臺幣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第 1 條
第 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