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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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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條
第 二 章 年金保險之實施與變更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 12 條
最新修正:
2021-07-12
條文全文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一、參加年金保險之勞工變更保險人事項。 二、調降或調高年金保險費提繳率事項。 三、足以影響勞工退休金給付標準事項。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有前項情形者,事業單位應檢附勞工之簽名同意書、原投保之年金保險契約及變更之年金保險契約內容。
第 11 條
第 1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