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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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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條
命令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第 15 條
最新修正:
2026-06-23
條文全文
職場霸凌事件已進入司法偵查或審判程序者,地方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於該程序終結前,暫停處理。
第 14 條
第 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