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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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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第 8 條
條文內容
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中央主管機關派兼之;所需工作人員,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現職人員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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