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 第 19 條

條文全文

本貸款申請案件經審查會審查通過後,遭承貸金融機構退回或調整貸款金額者,本部得邀集承貸金融機構、信保基金及貸款事業負責人召開協調會議共同協商處理。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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