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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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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條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1 條
第 三 章 伐木、造林
條文內容
雇主作為控制倒木方向之木楔,其品材應依下列規定: 一、為鐵製品或堅硬之木料。 二、必須有一面為粗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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