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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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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命令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 1 條
最新修正:
2017-04-06
條文全文
本標準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相關函釋
2004-02-05
勞職外字第 0930067040 號函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向雇主、求職人或外國人收取服務費等費用,應依加值 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開立及掣給統一發票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