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職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則 第 5 條

條文全文

標示應依設置之永久性或暫時性,採固定式或移動式,並應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大小及位置力求明顯易見,安裝穩妥。 二、材質堅固耐久,並適當處理所有尖角銳邊,以免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