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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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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條
第 七 章 罰則
就業保險法 第 37 條
最新修正:
2022-01-12
條文全文
勞工違反本法規定不參加就業保險及辦理就業保險手續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第 36 條
第 3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