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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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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條
第 一 章 總則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4-1 條
最新修正:
2026-07-15
條文全文
雇主為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人員申報提繳退休金時,應檢附其在我國居留證影本。 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準用前項規定。
第 4 條
第 4-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