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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條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36 條
第 八 章 技術生
條文內容
技術生之工作時間應包括學科時間。
相關函釋
1995-07-28 (84)台勞動三字第 125667 號函
技術生於職業災害醫療中輪調在校期間是否視為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所 稱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而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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