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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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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第 一 章 總則
勞動基準法 第 1 條
最新修正:
2024-07-31
條文全文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第 2 條
相關函釋
2015-01-09
勞動條 3字第 1030034867 號書函
本國籍船員工時規定疑義案
2009-04-03
勞保 2字第 0980006307 號函
僱傭關係有無判定標準,向以「人格之從屬」、「勞務之對價」及「其他 法令之規定」為依據,故勞動合作社與社員之法律關係,應就其契約與勞 務給付型態,依上述標準個案事實判定
2008-06-26
勞資 2字第 0970125718 號函
有關公部門各業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業經本會公告指定自 97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公部門各業因行政機關(構) 組織調整、變更、裁撤或合併等,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予合併計算
2008-01-03
職業字第 0960068026 號函
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其進用人員於進用 期間與用人單位間屬公法救助關係,而非屬一般勞雇關係,故無勞動基準 法之適用
2005-03-23
勞資 2字第 0940014449 號
有關雇主不得以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方式規避勞動基準法所定強制義務,致 勞工權益受損之說明
2005-03-21
廢 勞動 4字第 0940013665 號
已廢止
關於勞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原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 作年資退休金採計方式
2004-10-05
職公字第 0930036388 號函
修訂推動與事業單位合作辦理失業者訓用合一職前訓練計畫
2001-03-09
(90)台勞資二字第 00098673 號
關於保險從業人員之勞務給付型態如何認定之研討
2001-02-02
(90)職外字第 0030405 號
關於函詢製造業外勞之相關問題乙案
2000-12-08
廢 (89)職業字第 026232 號
已廢止
有關臨時工作津貼申領人每日之工作時數為何之疑義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