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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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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條
第 十一 章 罰則
勞動基準法 第 75 條
最新修正:
2024-07-31
條文全文
違反第五條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 74 條
第 76 條
相關函釋
2004-07-01
廢 勞檢一字第 0930031687 號公告
已廢止
公告「九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