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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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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條
命令
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第 14 條
最新修正:
2026-06-26
條文全文
專業機構違反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者,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予以警告,並得限期令其改正。
第 13 條
第 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