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年金保險之退休金給付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 44 條

條文全文

年金保險之退休金採月退休金之方式給付者,保險人每三個月至少應發放一次。 前項月退休金保險人應自收到申請書之次月起,核發第一次之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