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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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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條
第 一 節 緩衝裝置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49 條
最新修正:
2014-06-27
條文全文
二部以上之起重機並置於同一軌道上時,應分別於各該起重機相對側,設置防撞裝置、緩衝裝置或緩衝材。但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之起重機,不在此限。
第 48 條
第 5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