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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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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條
命令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第 18 條
最新修正:
2026-06-23
條文全文
地方主管機關於職場霸凌事件調查過程中,得視申訴人之情形,提供必要之資源轉介或法律諮詢服務。
第 17 條
第 1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