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
第 63 條
第 十四 章 (刪除)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 63 條
最新修正:
2026-04-11
條文全文
(本條已刪除)
(刪除)
第 62 條
第 64 條
相關函釋
2022-04-29
勞動發管字第 11105067701 號公告
勞動部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薪資基本數額,及不受專業證 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限制薪資數額,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 生效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