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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 第 2 條

條文全文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母性健康保護:指對於女性勞工從事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所採取之措施,包括危害評估與控制、醫師面談指導、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適性安排及其他相關措施。 二、母性健康保護期間(以下簡稱保護期間):指雇主於得知女性勞工妊娠之日起至分娩後一年之期間。

白話說明

得知懷孕後要評估搬重、久站、高溫、夜班與單獨作業風險

母性健康保護期間自雇主得知懷孕起至分娩後一年。達法定適用條件或涉及危險有害工作時,須做危害評估、分級管理、健康指導與適性安排;餐飲常見搬重、久站、高溫、輪夜班及單獨工作都應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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