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第 22 條
第 四 章 機械集材裝置及運材索道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2 條
最新修正:
2014-07-01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機械集材裝置之作業索,除循環索外,依下列規定: 一、長度在最大充分使用時,仍應保留有圍繞捲胴二捲以上。 二、末端應以鋼索夾等緊固於捲揚機之捲胴。
第 21 條
第 2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