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 木馬道及森林道路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32 條

條文全文

雇主使勞工從事運材作業,應避免使用木馬道,如環境關係,必須使用時,應使木馬於木馬道行駛時,能穩妥且具制動功能,並應準備勾釘、索具等適用木馬運材之器具,供勞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