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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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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條
第 四 章 人字臂起重桿之安全管理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 57 條
最新修正:
2020-08-2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吊升荷重未滿五公噸或主柱、吊桿長度未滿十二公尺之人字臂起重桿,其結構部分之材料,得使用木材。 前項木材不得有顯著之蛀蝕、裂隙、節或傾斜纖維等強度上之缺陷。
第 56 條
第 5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