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
第 5 條
命令
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16-03-25
條文全文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實施方式、期間及內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身心障礙者創業行業、需求,採個別或團體方式辦理之。
第 4 條
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