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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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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 13 條
條文內容
主管機關補助職務再設計後,應派員瞭解補助款使用情形,並追蹤身心障礙者就業等後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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