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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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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7 條
第 一 章 總則
條文內容
本規則所稱容器,係指純供灌裝高壓氣體之移動式壓力容器。
相關函釋
1998-09-18 廢 (87)台勞檢二字第 038947 號
有關辦理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清查檢查如材質不明時是否可依據材測單位之 試驗報告認定或以胴身之原鋼印反算核定乙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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