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結婚可以請幾天婚假?要一次請完嗎?
勞工結婚有8日婚假,工資照給。原則上應從結婚日前10日起至3個月內請完;經雇主同意,可延長到1年內。官方函釋以一次給足為原則,所以若想分次,不要自行拆開,應先取得公司同意並保留紀錄。
八日有薪,並有法定請假期間
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婚假不是事假,也不是用自己的特休抵。符合結婚事由並完成請假程序時,8日婚假期間工資應照給。
從結婚日前十日起算
婚假原則上要在結婚日前10日起的3個月內請完;需要更晚使用時,必須取得雇主同意,最晚可在1年內請完。
想分次請,要先和公司確認
不是看到三個月期限就能任意拆分
官方函釋對婚假採一次給足為原則。三個月是請完的期間,不等於勞工可單方面把8日任意拆成多段。
公司同意分次時,留下書面紀錄
若公司允許配合登記、宴客或蜜月分次使用,最好在申請中寫清楚各段日期及尚餘日數,避免之後爭議。
可要求合理證明,但不能扣全勤
公司可要求結婚事實的證明
請假規則允許雇主要求證明。通常以足以證明結婚與日期的資料即可,不需交出與請假無關的個人資訊。
婚假不得被當成缺勤扣全勤
依法請婚假時,雇主不得把婚假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這和公司另有的婚禮補助或禮金是不同制度。
情境示範
登記與宴客分在不同月份
情境:勞工先辦登記,兩個月後才宴客,希望把8日婚假分成兩段。
- 先確認兩段日期都在結婚日前10日起至3個月內。
- 向公司明確提出分次安排,而不是只送第一段後自行保留餘額。
- 保存公司同意、各段日期與剩餘日數。
結果:分次不是當然權利;公司同意後依約定使用,若超過3個月則還要有延長至1年內的同意。
提醒:公司若有優於法令的婚假制度,依較優規定辦理。
先確認這些事
- 結婚登記日期及預計請假日期。
- 是否要分次使用,以及公司是否已同意。
- 是否超過原則上的3個月期限。
- 公司要求的合理證明及送件紀錄。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預計使用日期已超過3個月
先做:先取得雇主同意延長,不要假設一年期限會自動適用。
找誰:以書面確認延長期限與尚餘日數。
公司要求以特休或事假取代法定婚假
先做:保留申請、結婚證明與公司回覆,先要求公司說明法源。
找誰:仍有爭議可向地方勞工局(處)詢問或申訴。
3個月是使用期間,不是任意分次的授權
想拆開請或延到3個月後,都應先和公司確認並保留同意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