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結婚可以請幾天婚假?要一次請完嗎?

勞工結婚有8日婚假,工資照給。原則上應從結婚日前10日起至3個月內請完;經雇主同意,可延長到1年內。官方函釋以一次給足為原則,所以若想分次,不要自行拆開,應先取得公司同意並保留紀錄。

八日有薪,並有法定請假期間

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婚假不是事假,也不是用自己的特休抵。符合結婚事由並完成請假程序時,8日婚假期間工資應照給。

從結婚日前十日起算

婚假原則上要在結婚日前10日起的3個月內請完;需要更晚使用時,必須取得雇主同意,最晚可在1年內請完。

想分次請,要先和公司確認

不是看到三個月期限就能任意拆分

官方函釋對婚假採一次給足為原則。三個月是請完的期間,不等於勞工可單方面把8日任意拆成多段。

公司同意分次時,留下書面紀錄

若公司允許配合登記、宴客或蜜月分次使用,最好在申請中寫清楚各段日期及尚餘日數,避免之後爭議。

可要求合理證明,但不能扣全勤

公司可要求結婚事實的證明

請假規則允許雇主要求證明。通常以足以證明結婚與日期的資料即可,不需交出與請假無關的個人資訊。

婚假不得被當成缺勤扣全勤

依法請婚假時,雇主不得把婚假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這和公司另有的婚禮補助或禮金是不同制度。

情境示範

登記與宴客分在不同月份

情境:勞工先辦登記,兩個月後才宴客,希望把8日婚假分成兩段。

  1. 先確認兩段日期都在結婚日前10日起至3個月內。
  2. 向公司明確提出分次安排,而不是只送第一段後自行保留餘額。
  3. 保存公司同意、各段日期與剩餘日數。

結果:分次不是當然權利;公司同意後依約定使用,若超過3個月則還要有延長至1年內的同意。

提醒:公司若有優於法令的婚假制度,依較優規定辦理。

先確認這些事

  1. 結婚登記日期及預計請假日期。
  2. 是否要分次使用,以及公司是否已同意。
  3. 是否超過原則上的3個月期限。
  4. 公司要求的合理證明及送件紀錄。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預計使用日期已超過3個月

先做:先取得雇主同意延長,不要假設一年期限會自動適用。

找誰:以書面確認延長期限與尚餘日數。

公司要求以特休或事假取代法定婚假

先做:保留申請、結婚證明與公司回覆,先要求公司說明法源。

找誰:仍有爭議可向地方勞工局(處)詢問或申訴。

3個月是使用期間,不是任意分次的授權

想拆開請或延到3個月後,都應先和公司確認並保留同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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