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事假一年可以請幾天?公司可以不准或扣多少薪?

一般事假一年合計最多14日,法令沒有要求雇主支付事假期間工資。你要有必須親自處理的事故,依公司程序提出並在需要時提供足以證明事由的資料;不是任何私事都能直接套用,也不能只因還有14日額度就認為公司一定要准。

先看上限與工資:14日,不強制給薪

一年合計最多十四日

勞工因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請事假;法定上限是每年合計14日。公司另有更優制度時,才依較好的約定辦理。

事假期間可以不給工資

法規寫的是事假期間不給工資。實際扣多少要對照原本應工作的時數、工資項目與公司是否另有有薪事假,不能直接用一個固定金額套所有人。

公司能審查事由,但不能把請假只當成口頭恩准

重點是事故是否需要本人處理

請假規則不是讓任何私人安排都自動成為事假。申請時把日期、時間、事情與為何需要本人處理說清楚,公司可依需要要求證明。

證明只要足以說明事由

法令沒有為每一種事假列固定文件。可用通知、預約、受理單或其他能說明事情與時間的資料;不要主動交出和請假無關的完整敏感資料。

照顧家人時,先分辨家庭照顧假與照顧事由事假

家庭照顧假七日會併入事假十四日

家人預防接種、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需要你親自照顧時,可能適用家庭照顧假;它不是另外多7日,仍併入事假計算。

全勤保障不能一概套到所有事假

依法請家庭照顧假或因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按規定請事假,有特別的全勤保障;一般事假則不要直接套用同一結論。

情境示範

臨時辦理只能本人到場的手續

情境:勞工收到機關通知,必須在上班日親自到場兩小時,年度事假尚有額度。

  1. 把通知日期、必須本人到場的要求與預計離開時間寫進申請。
  2. 依公司請假程序送出並保留收件紀錄。
  3. 核對薪資單是否只處理實際未工作的時段,以及公司有沒有更優規定。

結果:這類具體事故較能說明事假必要性;是否按小時受理仍要看適用規定與公司制度,不能自行把兩小時換成任意算法。

提醒:若實際是家庭照顧事由,應改按家庭照顧假的資格、日數與薪資規則判斷。

先確認這些事

  1. 本年度已請多少事假與家庭照顧假。
  2. 事故內容、日期與為何必須由本人在工作時間處理。
  3. 公司請假規則、送件時間與回覆。
  4. 薪資單實際扣除的工資項目與金額。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只是想休息或安排私人行程,沒有必須本人處理的具體事故

先做:不要先把它寫成法定事假,改看特休、換班或公司其他假別。

找誰:先向人資確認公司可用假別與申請方式。

公司要求交出與請假無關的完整醫療、財務或家庭資料

先做:先問清楚要證明的具體事項,只提供足以證明事由與時間的範圍。

找誰:仍有爭議可向工作地地方勞工局(處)詢問。

14日是年度上限,不是14日任意休假券

仍須有必須親自處理的事故並完成請假程序;家庭照顧事由的權益也要和一般事假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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