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家庭照顧假可以為誰請?一年幾天、薪水怎麼算?
家庭成員預防接種、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而需要你親自照顧時,可請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7日,併入事假14日計算,薪資依事假規定,法令不強制給薪。家庭成員不只看同一戶籍,也可能包括親屬、共同生活家屬或視為家屬者,仍要依個案事實認定。
不是只有照顧小孩,也不是所有家庭私事都適用
法定事由有三類
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發生其他重大事故而需要受僱者親自照顧時,可以提出家庭照顧假。一般陪伴、家務安排或方便性需求不會自動成立。
家庭成員不只看戶籍
勞動部說明,血親親屬、同住一家之家屬,以及雖非親屬但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而視為家屬者,都可能落入範圍;是否同戶籍不是唯一標準。
仍要看實際家庭與照顧關係
法令沒有把所有關係列成封閉名單。親屬、伴侶、寄養或其他照顧情形,要依共同生活、法律關係與實際照顧責任判斷。
一年七日,但會併入事假十四日
不是另外多出七日
家庭照顧假全年最多7日,這7日併入一般事假的14日上限。先前已用的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要一起盤點。
法令不強制給薪
家庭照顧假薪資依事假規定辦理,原則上雇主可以不給工資;公司有更優有薪制度時,才依較優規定。
雇主不得扣全勤或作不利處分
依法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把家庭照顧假視為缺勤而扣全勤、影響考績或作其他不利處分。無薪和不得扣全勤是兩個不同問題。
證明形式不固定,只提供必要資料
必要時可要求足以證明照顧需求的資料
證明形式沒有法定單一格式,只要能說明家庭關係、事件及需要本人親自照顧即可。醫療或家庭資料只提供必要範圍。
情境示範
同住伴侶突發重大事故
情境:勞工與伴侶長期共同生活,但戶籍不同;伴侶突發重大事故,需要本人親自照顧。
- 先整理共同生活關係與需要親自照顧的事實。
- 提出足以證明事件、照顧需求及家庭關係的資料,不以戶籍是否相同作唯一判斷。
- 核對本年度家庭照顧假與事假已用額度。
結果:不同戶籍不代表一定不能請;仍由共同生活與實際照顧事實判斷。
提醒:個案關係有爭議時,不要只靠稱謂下結論。
先確認這些事
- 需要照顧的人與勞工的親屬、共同生活或法律關係。
- 發生的是預防接種、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
- 為何需要本人親自照顧,以及日期與時間。
- 本年度家庭照顧假與事假已使用多少。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只用不同戶籍或不是血親就直接認定不能請
先做:整理共同生活、法律關係與實際照顧責任,不以戶籍作唯一標準。
找誰:關係仍有爭議時,向就業平等申訴窗口或地方勞工局(處)確認。
公司要求完整病歷或過多家庭隱私
先做:詢問需要證明的具體事項,只提供足以證明照顧需求的資料。
找誰:保存公司要求與實際交付範圍。
家庭成員沒有一張只看稱謂的固定名單
親屬通常屬於家庭成員,非親屬也可能因共同生活而適用;仍要看實際關係與照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