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育嬰留職停薪可以按日請嗎?要提前幾天,公司可以拒絕嗎?
可以。自2026年1月1日起,未滿30日的育嬰留職停薪可以按日申請,合併最多30日;一般要在5日前提出,子女生病、停托或停課而需要親自照顧時可在1日前提出,突發到來不及時可委託他人代辦。符合資格並依法提出時,公司不得拒絕,也不得因此作不利處分。
先確認資格,再決定用長期或按日申請
基本資格仍是任職滿六個月、子女未滿三歲
每一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總期間最長不超過2年;按日申請只是把其中未滿30日的需求做得更彈性,不是另外多送30天。
按日申請合併最多30日
每次未滿30日的申請可以日為單位,合併以30日為限。若單次申請30日以上未滿6個月,則是另一種申請方式,原則上以2次為限。
一般提前5日,臨時照顧有較短通知期
一般按日申請:5日前提出
可用書面、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其他雙方事先約定的科技方式提出,並記載姓名、職務、起訖日、子女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聯絡電話及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子女生病、停托或停課:1日前提出
需要親自照顧時,得在1日前提出;若突發到來不及在1日前完成,可委託他人代辦。公司必要時可要求足以證明親自育兒事實的資料,但沒有制式格式。
合法請求不能因排班麻煩就被拒絕
公司可以安排內部流程,不能取消法定權利
雙方可事先約定送件方式,雇主也可為人力調度訂合理流程;但受僱者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提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影響全勤或作其他不利處分。
津貼金額另由既有給付頁負責
按日留停期間仍可能依規定請領育嬰留停津貼與薪資補助,但實際給付、投保與按比例核算,不在本頁重複說明。
情境示範
預先知道下週有一天要照顧幼兒
情境:勞工任職滿六個月,子女2歲,預計下週三無人照顧,想申請1日育嬰留職停薪。
- 依公司事先約定的書面、郵件或通訊方式,在5日前提出。
- 寫明申請日、子女資料、聯絡方式及社會保險選擇。
- 保留送出時間與公司回覆,並把這1日記入按日申請累計。
結果:符合資格並完成程序時,公司不能只以當天缺人為由拒絕。
提醒:按日留停通常選工作日申請;例假、休息日是否需要申請,要按實際留停期間與官方規則確認。
幼兒園臨時停課
情境:週一接到幼兒園通知週三停課,需要親自照顧,距離申請日已不足5天。
- 在1日前依公司管道提出。
- 保留停課通知及需要親自照顧的相關資料。
- 若突發到無法親自送件,可委託他人代辦並補齊資料。
結果:子女停課屬法規明列的臨時照顧情形,可適用較短的通知期。
提醒:如果不是子女生病、停托或停課等法定臨時情形,仍回到一般5日前提出。
先確認這些事
- 任職是否滿六個月,子女是否未滿三歲。
- 同一子女已使用的育嬰留停總期間及按日申請累計日數。
- 這次申請未滿30日、30日以上未滿6個月,還是更長期間。
- 公司事先約定的送件方式,以及這次應適用5日前或1日前。
- 是否要繼續參加社會保險,以及是否另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公司說沒有代理人、排班困難,所以不能請
先做:依約定方式正式送件並保存拒絕理由,不只口頭詢問可不可以。
找誰:符合資格仍被拒,可向工作地地方勞工局(處)或就業平等申訴窗口確認。
子女已滿三歲、任職未滿六個月或按日累計將超過30日
先做:先不要直接套本頁結論,改查其他假別、勞雇優於法令約定或不同留停期間。
找誰:帶任職日、子女出生資料及既有留停紀錄向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同時爭議津貼、保險、年資或復職日期
先做:把向公司申請留停與向勞保局申請給付分開處理,各自保存文件。
找誰:留停程序問地方勞工局;給付與投保紀錄問勞保局。
按日留停不是多送三十天,也不是一般有薪假
它仍是育嬰留職停薪的一部分,會影響工資、年資與保險;津貼則由勞保局按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