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未滿18歲可以上夜班、加班或做危險工作嗎?
不能把所有未滿18歲一律套用同一工時答案。勞基法所稱童工,主要是15歲以上未滿16歲者;童工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40小時,不得在例假日及晚上8時到翌晨6時工作。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雖不全部適用這組童工工時限制,但所有未滿18歲勞工都不得從事法定危險或有害工作,雇主也要備妥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
先分清楚是未滿15歲、童工,還是16至未滿18歲
未滿15歲:原則上不得僱用
只有已國中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工作性質、環境不傷害身心健康等法定例外,才能僱用;不能只靠家長同意就開始工作。
15歲以上未滿16歲:屬童工
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不得在例假日工作,也不得在晚上8時至翌晨6時工作。
16歲以上未滿18歲:仍有特別保護
不能直接把童工的所有工時限制套上去,但雇主仍須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與年齡證明,且不得安排危險或有害工作。
危險工作不是只看職稱,要看實際作業
法規有專門禁止清單
高溫、異常氣壓、爆炸性物質、特定機械、重體力及其他危險有害作業要依認定標準逐項核對,不能因為職稱叫工讀生就略過。
雇主要看現場、設備和操作內容
同一間店或工廠內,不同崗位風險可能完全不同;應確認是否接觸刀具、機械、化學品、搬運重量或夜間單獨作業。
工讀生也要有出勤、工資與投保資料
保留法定代理人同意與年齡證明
這是雇主的法定文件義務,不等於家長同意後就能排任何班或危險工作。
一般工資與加班權益不因工讀身分消失
仍要記錄實際出勤、工資明細與工作內容;是否能安排延長工時,先看年齡組及一般工時規則,不能口頭叫學生自行吸收。
情境示範
15歲工讀生被排到晚上10點
情境:學生已滿15歲未滿16歲,家長簽了同意書,餐飲店仍排到晚上10點收店。
- 確認出生日期、實際下班時間與班表。
- 保留打卡、主管訊息及家長同意書。
- 要求把班次調整到晚上8點前;公司不改時向地方主管機關詢問。
結果:家長同意不能排除童工夜間工作禁令;這也不是多付加班費就能合法化。
先確認這些事
- 實際年齡、是否已國中畢業及受僱日期。
- 每天與每週實際工時、最早上班及最晚下班時間。
- 是否在例假日工作。
- 實際操作的機械、物質、搬運與環境風險。
- 雇主是否備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未滿18歲被要求操作危險機械、化學品或高風險作業
先做:先停止不熟悉或可能立即受傷的操作,保存工作指示與現場資料。
找誰:向地方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局(處)確認。
未滿15歲只有家長口頭同意就開始上班
先做:先確認是否符合國中畢業或主管機關許可等法定例外。
找誰:僱用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確認,不要事後補文件。
家長同意不是全面放行
年齡、工時、夜間與危險作業是不同層次的規則。家長簽同意書後,雇主仍不能安排法律禁止的班次或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