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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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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條
第 三 節 製作及水壓試驗
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42 條
最新修正:
2014-06-27
條文全文
熔接時,應採用使其熔接部具有必要安全強度之方法實施。 有產生顯著彎曲應力之虞之部位,應避免熔接。
第 41 條
第 4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