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補助與給付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常見問題
回首頁
首頁
›
法規總目錄
›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
第 4 條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 4 條
條文內容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相關主題
特別休假
請假(各種法定假別)
性別平等與職場歧視
← 第 3 條
第 5 條 →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