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條文全文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僱用人數之計算,包括分支機構及附屬單位之僱用人數。 本法第十九條所定之僱用人數,依受僱者申請或請求當月第一個工作日雇主僱用之總人數計算。

白話說明

十人以上設申訴管道,三十人以上訂完整防治規範

所有雇主都要採取適當性騷擾防治措施;十人以上未達三十人者要訂申訴管道並公開,三十人以上者要訂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公開。人數計算包括分支機構及附屬單位。

白話說明為本站編輯整理,屬一般性說明,非法律意見。

所屬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