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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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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條
第 五 章 救濟及申訴程序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29 條
最新修正:
2023-08-16
條文全文
前三條情形,受僱者或求職者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第 28 條
第 30 條
所屬主題
性別平等與職場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