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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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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條
第 三 章 訴訟程序
勞動事件法 第 34 條
最新修正:
2023-12-15
條文全文
法院審理勞動事件時,得審酌就處理同一事件而由主管機關指派調解人、組成委員會或法院勞動調解委員會所調查之事實、證據資料、處分或解決事件之適當方案。 前項情形,應使當事人有辯論之機會。
第 33 條
第 35 條
所屬主題
勞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