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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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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1 條
第 四 節 醫療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 第 39-1 條
最新修正:
2026-01-21
條文全文
為維護被保險人健康,保險人應訂定辦法,辦理職業病預防。 前項辦法,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
第 39 條
第 40 條